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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一早想說要上班前先去郵局存個錢好了~
因為郵局的戶頭是我用來繳各項費用的~
通常存一次就可以用很久~
可能是太少跑郵局了吧~(藉口)
原本要存錢的我,竟然寫成提款條......
於是,天兵的我呢,就把提款條&錢&存摺拿給了小姐~
一般來說,細心的行員會提醒我這個茅盾的行為吧~
不不不~這個小姐也就把提款條&存摺退給我~
要我去原分行(板橋)辦理~(因為我不記得密碼了!)
天兵的我呢~也笨笨的就去板橋了~
一直到了板橋郵局,我才發現,小姐並沒有把我的錢還給我啊~

於是換了個存簿,和板橋的行員要了我家那兒的郵局電話~
立刻打電話給那小姐~
她~居然立刻說她不知道這件事~
連她要我去板橋郵局都給忘得一乾二淨啊~
於是她要我留手機給她~
她確認好了再回電給我~
好在~她點了一下錢之後,確定有多我這一筆錢~
於是她就要我再回去存~
唉~好在我碰到的人都蠻好的~
這件事就這樣圓滿落幕~
只是來來回回的路程頗累人就是了~
於是我的結論是~天兵的我&粗心的小姐!
下回我可別再這麼天兵了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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